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)置,王屿以侍御史领之,掌祭祀,监察诸色祭官。
代理之王,非正式任命的王。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乃以吴叔(吴广)为假王,监诸将以西击荥阳。”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:“(韩信)使人言汉王曰:齐伪诈多变,反复之国也,南边楚,不为假王以镇之,其势不定,愿为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五年(1115)置,以两制充任,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,属侍从贴职。宣和元年(1119),改保和殿学士。官名。见“宣和殿大学士”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佐领之一种,即非世袭而由拣选任命之佐领。初制,凡无根由佐领,初编时即非一姓承管,佐领员缺于本旗大臣官员内拣选补放。乾隆 (1736—1795) 以后陆续规定,凡两姓以上之互管佐领内每姓承
春秋战国时之同姓诸侯国。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“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。”
春秋时期诸侯国臣子自称本国国君的配偶。《谷梁传·庄公二十二年》: “葬我小君文姜。小君非君也,以其为公配,可以称君也。”
官名。宋朝置,为内侍阶官,位在内侍高班下、小黄门上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从九品。内侍官名。宋代内侍省、入内内侍省皆置,管侍奉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牧人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,掌国家的牧业生产,下设典牧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参见“牧人”。
金朝对廉洁贤能官员的称谓,后成为一种举荐和选拔官员的制度。章宗明昌元年(1190)三月,诏内外五品以上,岁举廉能官一员,不举者坐蔽贤罪。四年,又订立军民共誉者为廉能官之制。泰和八年(1208)又增加善
吏职名。南宋临安府所属开拆司置,有正开拆官、副开拆官、下名开拆官,分管开拆司有关事务。参见“开拆司”。流外官名。宋于三司、开封府各置开拆官,诸州称开拆司,均掌收发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