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馆
官署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位于京师东长安门外御河桥侧,为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。设监督一人管理。下设大吏四人,小吏八人等员分办馆务。另设捕盗章京一人,由步军统领衙门派充,专司保护蒙古人之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隶理藩部。
清理藩院所属机构。设在东长安门外御河桥侧,是招待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的处所。设监督一人,由六部保送科道司员内奏派,一年更换。其下有大吏四人,小吏八人,掌承应来京蒙古人员事务。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本馆裁撤。
官署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位于京师东长安门外御河桥侧,为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。设监督一人管理。下设大吏四人,小吏八人等员分办馆务。另设捕盗章京一人,由步军统领衙门派充,专司保护蒙古人之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隶理藩部。
清理藩院所属机构。设在东长安门外御河桥侧,是招待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的处所。设监督一人,由六部保送科道司员内奏派,一年更换。其下有大吏四人,小吏八人,掌承应来京蒙古人员事务。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本馆裁撤。
官名。南北朝时幢的副主将,主要执行仪卫任务。北齐时将作寺亦置为属官,管理营造事务。
见“左右司过”。官名,战国时赵国置,掌纠正国君的过错。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武灵王少,未能听政,(置)博闻师三人,左右司过三人。”参看“司过”条。
官名,汉置,掌营建砖石瓷瓦工程。宋叶庭珪《海录碎事·臣职·杂门官》:“中甄官,汉有前后中甄官,掌营砖石瓷瓦。”
武官名。汉武帝时以路博德为强弩校尉,领兵官,地位略低于将军。见《宋书·百官下》。
官名,汉置,将军掌征伐,加持节,则兼有皇帝特使之任,职权双重,可任专杀。《后汉书·邓寇列传》:“乃拜为前将军持节,中分麾下精兵二万人,遣西入关,令自选偏裨以下可与俱者。”
使职名。唐武则天圣历三年(700) 二月置,掌仗内六厩,管理御用马匹,以受宠的殿中监充任,夺殿中省、太仆寺部分职权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,闲厩马至万余匹,骆驼、巨象皆养,以驼、马隶之,殿中省尚
宋朝特别法之一。全称“诸仓乞取法”。宋初,吏人无俸禄,无以养廉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因京师军粮仓吏人克扣军粮,遂给仓吏俸禄,定约束十条,严惩请托、勒索,称为仓法。其后,朝廷各司及州郡吏人皆依此法
官名。辽朝北大王院官员,在北院太保下。原称北院梯里己 (即惕隐) ,太宗会同元年(938)改称司徒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右扶风,为右都水长副贰,员一人,协掌内史右地水利事务。官名,掌佐右都水长行施职事。参看“右都水长”条。
官署名。即国子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国子监。官署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国子监为司成馆,祭酒曰大司成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国子监》,参看“国子监’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