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马都总管府
官署名。辽朝设于各路,统领本路军兵。设兵马都总管、副都总管等官,通常由诸京留守、府尹等兼任。金朝沿置,设都总管、同知都总管、副都总管等官,掌统本路兵马甲仗。
官署名。辽朝设于各路,统领本路军兵。设兵马都总管、副都总管等官,通常由诸京留守、府尹等兼任。金朝沿置,设都总管、同知都总管、副都总管等官,掌统本路兵马甲仗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。每旗设一人,各以本旗护军参领内奏充轮值。掌司紫禁城内外门禁。属上三旗者,可充“上三旗司钥章京”; 属下五旗者,可充“下五旗司钥章京”; 此外,每旗尚设署司钥章京一人,职同司
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《文官任用法草案》规定,荐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:一、文官高等考试及格者;二、曾任荐任文官满一年以上,但教官、技术官和依特别任用法任用的
官署。唐代封演《封氏闻见记·公牙》:“近俗尚武,是以通呼公府为公牙,府门为牙门,字稍讹变,转而为衙。”《唐书·诸夷蕃将传》:“命宰相南北牙群臣。”
即“伊都额真”。
君主的嫡妻、皇帝的后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嫘祖黄帝正妃。”注:“《索隐》:黄帝立四妃,象后妃四星。”《汉书·天文志》:“后句四星,末大星正妃,余三星后宫之属也。”
官名。见“牧厂统辖总管”。
光烈、光明、光英、光远、光胜、光锐、光命、光勇、光戎、光野等十号将军的合称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四班。陈改定为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十位带“光”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,南北
清朝前锋营中使用鸟枪之兵。清制: 前锋营众以一半人习鸟枪,称为鸟枪前锋。
爵名。晋朝、南北朝、隋、唐为开国郡公、开国县公省称。宋朝置为十二等封爵第六等,食邑二千户以上,位在开国郡公上。参见“开国郡公”、“开国县公”。
参见“左中兵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