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乘
爵名。战国秦置。为二十等爵第八级。公乘意即得乘公家之车。西汉初年,七大夫、公乘以上为高爵,得食邑,冠刘氏冠。文帝以后,改以第九级五大夫以上为高爵,公乘仅得免役。东汉明帝时又下诏规定,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,如超过,则需将超过部分转移给其子、兄弟或兄弟之子。
爵名。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八级,意思是得乘公家之车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)。汉初以公乘以上为高爵,得食邑,冠刘氏冠。文帝以后改为第九级五大夫以上为高爵,公乘仅得免役,公乘以下仍得服役。明帝时规定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。
爵名。战国秦置。为二十等爵第八级。公乘意即得乘公家之车。西汉初年,七大夫、公乘以上为高爵,得食邑,冠刘氏冠。文帝以后,改以第九级五大夫以上为高爵,公乘仅得免役。东汉明帝时又下诏规定,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,如超过,则需将超过部分转移给其子、兄弟或兄弟之子。
爵名。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八级,意思是得乘公家之车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)。汉初以公乘以上为高爵,得食邑,冠刘氏冠。文帝以后改为第九级五大夫以上为高爵,公乘仅得免役,公乘以下仍得服役。明帝时规定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。
军事指挥官名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日战争结束以后,以兵团为军队的一级编组,相当于集团军,下辖数个军或师,以兵团司令统率之。
春秋前期齐国执政者国氏、高氏称为“国之二守”,位为上卿。至春秋后期,改设为右相、左相。
官名。十六国燕置,统殿中兵,侍卫宫殿。见《晋书·慕容德载记》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掌管徭役。《商君书·垦令》:“令有甬官食概。”高亨注:“甬官,掌管徭役的官。”
官名。见“司属寺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龟人中士二人,菙氏下士二人,占人下士八人。龟人掌取龟、藏龟、治龟以俟卜;菙氏掌供荆本以灼龟;占人掌视著龟的兆卦而言其吉凶。北周总此数职置龟占中士,正二命,龟占下士,正一命。属春
明朝翰林院与詹事府左春坊官员考驳诸司奏本、启本行文时的加衔。洪武十四年(1381)令翰林院编修、检讨、典籍同左春坊左司直郎、正字、赞读考驳诸司奏、启,平允则署其衔曰:“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某官某”,
官署名。宋朝初年置,分东、西二务,掌烧制砖瓦以供营缮之用。真宗景德四年(1007)废东、西二务,止于河阴置务,于京城置受纳场。大中祥符二年(1009),复置东窑务,以诸司使副及三班使臣三人监领; 改受
官名。① 隋朝左右卫、左右武卫、左右武侯、左右领军府置,从八品上或正八品下,文帝开皇三年(583)改为司骑参军事。唐朝诸卫沿置,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复名骑曹参军事,各置一员,正八品下,掌诸外府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三年(583)由诸王府、诸州户曹参军事改名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均改为司户书佐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诸王府所置复名户曹参军事,诸府、州并改此名,三都、六府各置一至二员,正七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