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考试中经常考试的科目,与制科相对称。参见“科目”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国佐吏,为集曹副长官,掌佐集曹掾上计和收录所属县的上计簿,兼掌粮谷输纳。参看“集曹”、“集簿”、“集曹掾”条。
商、周王室的官位。《左传· 定公元年》:“若复旧职,将承王官,何故以役诸侯。”
官名。元置,为制国用司的佐官,见“制国用司”。
试务机构名。国民党政府设于各种典试委员会,办理考试事务,考试完毕撤销。在举行特种考试或临时考试时也可以不设试务处。
见“庶务提调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职方中大夫训方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制用语。国家监察制度之一。即由监察官员对政府官吏的违法或失职行为提出检举,请求惩治。秦汉以来,历代设有御史等官,专司其职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内侍省置,设令一员、少令一员、丞二员,并用士人; 改内常侍为内承奉,置二员,给事为内承直,置四员,并用宦者; 罢内谒者官; 领掖庭、宫闱、奚官等三署,并参用士人; 后
汉朝官吏秩位等级。次于中二千石,高于二千石。西汉诸侯王相秩即真二千石。据汉律,真二千石月俸二万,如以谷计,则月得百五十斛,一岁凡得千八百石。东汉半钱半谷,偶有变动。秦汉官吏俸禄等级名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