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北齐置,隶太常寺,掌郊庙社稷等事,有令、丞,兼领郊祠、崇虚二局丞,掌五郊群神、五岳四渎神祀及道士簿帐等事。隋朝有令、丞等;炀帝大业三年(607)增置阴室丞,守视阴室。唐朝有令、丞,掌宗庙开阖、
① 官制用语。指定员即正员以外之官。如南北朝之员外散骑常侍、员外散骑侍郎。隋朝因之。唐武则天时置二千余人,皆用势宗亲戚,给俸禄,使厘务,至有与正员争事相殹者。后罢员外官厘务。②南诏官,位大军将下,犹唐
指众臣百官。《史记·伍子胥列传》:“太史公曰:怨毒之于人甚矣哉,王者尚不能行之于臣下,况同列乎!”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仲父房兵马之事。设详稳。
官名。党项置。本唐、五代、宋时领州内蕃部事宜的党项首领,李继迁曾任此职,较低者似为管内押蕃落使,或押蕃落使。李德明在位时亦设,为定难军府属官,主管党项部落事宜。
官署名。清朝总管宫廷事务之专门机构,独立于政府的行政系统之外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设,十一年(1654),以十三衙门取代之,十八年复设,遂为定制。总掌上三旗包衣之政令与宫禁之治理。具体负责宫廷
官名。又名两翼稽察大臣。清朝负责稽察驻防八旗官兵之大臣,额定二人,每翼一人,于护军统领、副都统内特简。每三年前往各驻防处巡视一次,阅看官兵骑射,分别奖惩兵丁,且甄别官员优劣具奏。
官名。元置,属太史院。秩正八品,员额二人,掌校正历书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武宗至大三年(1310)六月,秩正三品,领大崇恩福元寺钱粮,下设提举司、资用库、大益仓。十一月,改为隆禧院。
官名。渤海国置,司膳寺次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