爵名。北魏中期置,位第九等,低于子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四品。爵位名。北魏置,秩从四品,地位在开国县子之下, 开国县男之上。
①官名。汉朝自三公府至郡县皆置为佐吏,具体名称不一,太尉属吏有记室令史,郡府有主记室史,县府有记室史,皆主文书表报。三国魏定诸府记室官七品。两晋南北朝以来有记室令史、记室督、记室参军、中记室参军等名目
官名。见“左中郎将”。
官名泛称。唐朝为秘书省、殿中省、太常寺、太仆寺、左春坊等部门具有天文、音乐、医术、阴阳卜筮等专门技能并管理该事务的官员的通称。分本色出身与非伎术出身两种。以伎术起家出仕者为本色出身,其叙迁有限制,不得
官名。唐朝元帅、都统、招讨使属官,出征则置,兵罢即省,置一人,位行军参谋下。
清代司押运漕粮的地方佐贰官。押运漕粮本为督粮道之职,因督粮道在各任所董理运务无暇兼顾而委之于地方佐贰官。押运同知、通判掌督押粮船,管束运军,查禁沿途迟延、侵盗及搀和诸弊。清制共设押运同知、通判十六人,
佐理文书案牍的官吏。魏晋南北朝省、台、府、寺诸官署多置,位次令史(正令史),三国魏、晋、宋、北魏为流内九品官,梁、陈、北齐皆为流外吏职。唐朝尚书都省、六部、门下省、中书省、秘书省、殿中省、内侍省、御史
官署名。辽北面官。掌长宁宫契丹军民之事。置都部署、副部署、判官等职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北史·齐本纪上》:“(高欢)累迁第三镇人酋长。”一说即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
见“三省枢密院激赏库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