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千石曹郎中
官名。北齐都官尚书所属有二千石曹,“掌畿外得失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名。北齐都官尚书所属有二千石曹,“掌畿外得失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北魏考课官吏的等第规定。孝文帝太和十八年(公元494年)制定,据《魏书·文帝纪》的记载,其内容为:“三载一考, 考即黜陟。……各令当曹考其优劣,为三等。……上上者迁之, 下下者黜之, 中中者守其本任。
隋制,尚书省三十六侍郎,分司曹务,直宿禁省,如汉尚书台之制。唐制,“凡尚书省官,每日一人宿直,都司执直簿一,转以为次”(《唐六典·尚书都省》)。宋景德四年(公元1007年)并在尚书省置押宿官。元丰四年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一人,正八品,奏补。掌本部南、北二监人犯医疗事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司为别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广东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 民
官名。清置,为向导处的主官,见“向导处”。
矫称上命的贪官污吏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元狩六年诏:“将百姓所安殊路,而挢虔吏因乘势以侵蒸庶邪?”颜师古注引孟康曰:“虔,固也。矫称上命以货贿用为固。”又引韦昭:“凡称诈为矫,强取为虔。”假托上命的贪官污
官名,汉置,为护羌校尉属官,掌领兵护西羌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护羌校尉》。参看“护羌校尉”条。
国民党政府设置的“代表国民行使政权”的机关。(1) “制宪国民大会”。抗日战争胜利以后,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五年(公元1946年)初召开政治协商会议,决议规定,国民大会必须在内战完全停止,训政结束,各
见“贰卿”。
见“翼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