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藏
官名。金朝设于掖庭局、太后两宫,掌库藏财货出入之事,秩从八品。
官名。金朝设于掖庭局、太后两宫,掌库藏财货出入之事,秩从八品。
官署所在地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七年 (1384)建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、审刑司、五军断事官等司法部门官署于太平门外,名其所曰贯城。
官名。见“司属寺”。
官名。宋朝刑部、大理寺、御史台,户部、三司及各路提点刑狱司均设,掌检详法律。金朝户部架阁库、元帅府、大宗正府、御史台、左右三部检法司等官署亦置,员数不等,从八品。章宗明昌五年(1194)规定,女真检法
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驼牛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后宫女职,典宫内事务。亦称作司。孝文帝改定内官,视二品。亦有追赠一品者。《张安姬墓志》:“上知其能,复除宫作司。““春二月,率于洛阳宫,内愍宿懃,旨赠弟一品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
官名。西晋置,属少府,掌邺中黄左藏,驻邺城。
①清初内国史院、内秘书院、内弘文院之合称。后金天聪十年(1636)三月,改文馆设。内国史院掌记注皇帝起居、诏令,编辑史书,纂修实录,撰拟祝文、诰命、册文等事。内秘书院掌撰拟与外国往来文书及敕谕、祭文,
官名。北魏置,尚书省南部尚书属官,协理南部州郡事务,亦出使招慰南方边境的蛮族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四人,从六品,奏补。佐都典簿分任文牍、会计与庶务,并监印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隶刑部都官司,掌六曹寺监吏额及关防约束之事。哲宗元祐四年(1089)罢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复置。南宋因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