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折
文书名。清朝奏折之一种,凡以某一事件奏知皇帝之奏折即为“专折”。
文书名。清朝奏折之一种,凡以某一事件奏知皇帝之奏折即为“专折”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(1390)分置于户、刑二部,均为各部十二属部之一。分别掌管福建布政司户口、钱粮与刑名等事,并各带管直隶部分府州、在京衙门、卫所相关事宜。各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
教坊司所属小吏,掌管僧道官妓。关汉卿《谢天香·楔子》:“小人张千,在这开封府做着个乐探执事,我管的是那僧尼道俗,乐人迎新送旧都是小孩该管。”宋、元皆置教坊。见《宋史·职官四·太常寺·教坊》、《元史·百
官名,即将作大匠属下之令史,汉置,掌上章表报书记等。《后汉书·杨震传》:“樊丰等因乘舆在外,竞修第宅,震部掾离舒召大匠令史考校之,得丰等诈下诏书,具奏。”
官名。明清两朝都设参将和提督,凡是为提督统理营务的参将,称提标中军参将。参看“参将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世祖至元四年(1267),回回星历学者扎马鲁丁制西域天文仪器七种及《万年历》。八年,立回回司天司,秩从五品,以扎马鲁丁为提点。仁宗皇庆元年(1312),改为回回司天监。
掌武器之官。商代军职有“服”,甲骨文中作“箙”,西周则称司箙,西周铭文中有周王命令某某“司六师箙”的记载。在《周礼·夏官》中,司弓矢为槀人与缮人之长;西周则司弓矢与司箙并置,两者应有所分工,可能司弓矢
官名,东汉置,为右都候之副,掌佐右都候行施职事。详“右都候”条。
官署名。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 (685) 改右尚方署置,隶尚方监 (少府监),置令二员、丞四员,掌席荐、制革、胶墨等杂作,供天子御马之鞍辔及刀剑、斧钺、甲胄、纸笔、茵席、鞋履等; 另有监作、典事等。初为
官名。北魏置,掌监督尚书省选部曹事。《魏书·阉官·赵黑传》: 尚书李訢奏“选部监公孙蘧为幽州”。
宫观官名。宋神宗元丰五年(1082)置,以供奉官充任,位在提点之下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