封号名,地节四年汉宣帝封其外祖母为博平君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四年春二月,封外祖母为博平君。”
官名,一作女长御。女御长如侍中。掌统女御以备帝寝。见汉王宏《汉旧仪·下》。
官名。“转运判官”之简称。宋朝始设,为转运使之佐官。初掌随军供办军需,太宗以后,因转运使逐渐成为各路之长官,遂改为经度一路全部或部分财赋。后代沿置。金朝为都转运司 (中都路) 及转运司 (其余各路)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度支司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。始置于太祖时,所掌不详。置太保、林牙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朝官。所掌未详。以文班太保、文班林牙为正副主官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清吏司之一。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改原北平部而置,设官及职掌均无变化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罢,改户部十二清吏司为四清吏司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永乐元年(1403
官名。东汉太尉府设兵曹,有兵曹掾,秩比三百石。郡县亦置。兵曹主兵事,以掾司理其事。官名,汉置,为太尉府或郡县佐吏,省称兵曹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:“尉曹主卒徒转运事,贼曹主盗贼事,决曹主罪法事,兵
见“封疆大吏”。
上任就职。《礼记·曲礼上》: “莅官行法。”孔颖达疏: “涖(莅) ,临也。官,谓卿大夫士各有职掌。”
官名。汉朝诸侯王国相。高帝时王国置丞相,统王国众官,秩二千石,由朝廷任命。景帝中五年(前152),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,改丞相曰相。成帝绥和元年(前8)省内史,更令相治民,如郡太守。东汉相一人,秩二千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