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水
即今山西乡宁县东鄂河。源于山西乡宁县东北,西流至乡宁与吉县交界处入黄河。《方舆纪要》卷41乡宁县: 鄂水 “出县东北五十里之宋家沟,引为四渠溉田,西流入于黄河”。
即今山西乡宁县东鄂河。源于山西乡宁县东北,西流至乡宁与吉县交界处入黄河。《方舆纪要》卷41乡宁县: 鄂水 “出县东北五十里之宋家沟,引为四渠溉田,西流入于黄河”。
在今吉林双辽县东北东辽河一带。《明史·冯胜传》:洪武二十年(1387),胜为征虏大将军讨纳哈出,“胜已深入,逾金山,至女直苦屯,降纳哈出之将全国公观童”。
清雍正十三年 (1735) 升泰安直隶州为府,属山东省。治所在泰安县 (今山东泰安市)。辖境包括今山东泰安、新泰、莱芜、肥城、平阴、东阿、东平等市县地。1913年废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年)升泰安州
在今湖北京山县西南五十里。1931年贺龙领导的红三军和襄北特委机关驻此。
又作品甸。宋大理置,属首府大理地区。治所即今云南祥云县。蒙古宪宗七年 (1257) 改品甸千户所,元废入云南州。即“品澹赕”。
相传为东汉末建昌都尉太史慈所筑,在今江西永修县西北艾城。三国吴、晋曾为海昏县治。南朝宋为建昌县治。《寰宇记》卷106洪州奉新县:太史城“周回三里,西南有城角山,东南有盘山,北枕江水,其地险固,基础尚存
明洪武十五年(1382)改广南西路宣抚司置,属云南布政司。治所即今云南广南县。清乾隆元年(1736)在府治增设宝宁县。1913年废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年)改元广南西路宣抚司置,治今云南省广南县。属
即今河北深州东南三十八里陈二庄乡。清同治《畿辅通志》卷55深州图:东南有陈二庄。
①在今安徽休宁县西南百余里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休宁县: “西南有黄竹岭巡检司。” 《清一统志·徽州府一》: 黄竹岭 “在休宁县西,张公山西支也。与江西浮梁县接界,地当厄塞”。②在今江西瑞金市东北。《清
一作茅麓山。在今湖北兴山县西北。《清一统志 · 宜昌府一》: 茅芦山 “在兴山县西北七十里。岩璧陡峻,山势最险”。民国 《湖北通志》卷9引雍正 《湖广通志》: 茅芦山 “周百里,高三十里。逆寇李来亨踞
即邹峄山、峄山。在今山东邹城市东南二十里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 “二十八年,始皇东行郡县,上邹峄山,立石。” 《正义》 引 《国系》 云:“邾峄山亦名邹山,在兖州邹县南三十二里。鲁穆公改 ‘邾’ 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