芦门河
亦名蕃人河、老鹳河。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。宋《景定建康志》卷19“芦门河”条引石迈《古迹编》云:“芦门河在芦门漾之侧,建炎间始开,以通真州,亦名蕃人河,合黄天荡南,王谏议芦场内是其处。按此河以蕃名,而不述其所以名意,汪内翰所谓敌开两河,则此河与新河皆敌所开者,否则无以因以蕃名也。”
亦名蕃人河、老鹳河。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。宋《景定建康志》卷19“芦门河”条引石迈《古迹编》云:“芦门河在芦门漾之侧,建炎间始开,以通真州,亦名蕃人河,合黄天荡南,王谏议芦场内是其处。按此河以蕃名,而不述其所以名意,汪内翰所谓敌开两河,则此河与新河皆敌所开者,否则无以因以蕃名也。”
唐置,属掖县。治所即今山东招远市。金天会二年 (1124) 于此置招远县。古镇名。金初置,即今山东省招远市。属掖县。天会二年(1124年)升为招远县。
北魏改平陶县置,属西河郡。治所即今山西平遥县。《元和志》卷13汾州平遥县称,“魏以太武帝名焘,改平陶为平遥”。隋属西河郡。唐属汾州。元初属太原府,至元二年(1265)复属汾州。明属汾州府。民国初属山西
即宜君水。在今陕西耀县。源出县北界,东南流至县城南合漆水为石川河,入于渭河。《诗经·周颂 ·潜》: “猗与潦、沮。” 《尚书·禹贡》 雍州:“漆沮既从”; 导渭,“又东过漆、沮,入于河”。《清一统志
①西晋太康五年 (284) 以南安县改置,属南康郡。治所在今江西南康县西南一里,后迁今南康县。隋开皇九年 (589) 与赣县互易地名,改为赣县。大业初复名南康县。唐属虔州。北宋淳化元年 (990) 分
东魏武定七年 (549) 改僮阳郡置,治所在僮县 (今江苏沭阳县南六里)。隋开皇初废。东魏武定七年(549年)改僮阳郡置,治怀文县(今江苏沭阳县)。辖境约当今江苏省沭阳县沂河以南地。属海州。隋开皇初废
即今湖北钟祥市西南石牌镇。《清一统志·安陆府》:石牌市,“县丞分驻于此,兼管水利事”。
清光绪五年 (1879) 平定阿古柏之后置,为帕米尔八卡之一。在帕米尔北部朗库里湖西北。宣统 《新疆图志》 卷8: 光绪十七年 (1891),“俄塔什干督巡边前队径越中属黑孜吉牙克等卡,实属违约,妄行
在今湖北京山县境。《宋书·沈庆之传》:元嘉年间,讨幸诸山犬羊蛮,“庆之令诸军斩山开道攻之,而山高路险,暑雨方盛,乃置东冈、蜀山、宜民、西柴、黄徼、上麦六戍而还”。
又名束庙堡。即今河北大名县东南六十里束馆镇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6大名府元城县:“束馆堡在府(今大街乡)东六十里。以有束皙庙而名。亦曰束馆镇。”在河北省大名县东南部。面积54平方千米。人口3.5万。镇人民
西汉置,属东莱郡。治所在今山东平度市西北五十里。元始五年(5)封陈凤为卢乡侯,即此。北齐天保七年(556)废。隋开皇十六年(596)复置,属莱州。大业初属东莱郡。唐贞观元年(627)省入昌阳县。古县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