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沈岭。在今陕西周至县南。《元和志》卷2盩厔县: 姜维岭 “本名沈岭,在县南五十里。蜀后主延熙二十年,大将军姜维率众出骆谷,经沈岭”。即此。
清雍正二年 (1724) 改高台千户所置,属甘州府。治所即今甘肃高台县。七年 (1729)改属肃州。民国初属甘肃安肃道。1927年直属甘肃省。
即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北上夹河镇。清光绪《奉天全省地舆图说图志》兴京图:西北有上夹河。民国《兴京县志》卷1:上夹河“距城一百里”。在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北部。面积267.4平方千米。人口1.8万。
即今河北交河县。金大定七年(1167)于此置交河县。在今河北省泊头市西南交河镇。金大定七年(1167年)析乐寿县于此置交河县。
一作卓摩。即今西藏亚东县。清陶思曾 《藏輶随记》 称: “卓木分上、下二部,上卓木自春丕起,北至帕克哩番民二百六十户界止; 下卓木自春丕起,南至咱利山止,番民一百八十户。” 佘素著 《清季英国侵略西藏
明永乐九年 (1411) 改散毛沿边军民宣慰司置,属大田所。治所即今湖北来凤县西北猴栗。十三年 (1415) 升为散毛宣抚司。明永乐九年(1411年)改散毛沿边军民宣慰司置,治今湖北省来凤县。十三年升
1925年河北省政府析获鹿县石家庄、休门二镇合置石门市政公所,1939年设石门市,治石家庄(今河北石家庄市)。1947年11月当地解放,12月改名石家庄市。旧市名。在今河北省西部。1902—1907年
一名喀唎水。即叶尔羌河上源。在今新疆莎车县西南。清乾隆 《西域图志》 卷28:哈喇乌苏 “旧音喀喇乌苏,源出叶尔羌城西葱岭中,东流径城东”。即此水。“喀喇乌苏”,意为黑水。
在今四川巫溪县北。《清一统志·夔州府二》:大金沟盐课司“在大宁县北三十五里。明设巡司。本朝乾隆元年,改设盐课大使”。
金置,属秦州。在今甘肃天水市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