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平长官司
明洪武二十二年 (1389) 置,属平越卫。治所即今贵州凯里市西北炉山镇。弘治七年(1494) 改为清平县。
明洪武二十二年 (1389) 置,属平越卫。治所即今贵州凯里市西北炉山镇。弘治七年(1494) 改为清平县。
即今四川成都市东北弥牟镇。《明史·朱燮元传》:万历年间,“石砫女土司秦良玉卒败贼(奢崇明)牛头镇,复新都”。《方舆纪要》卷67新都县:弥牟镇,“牛头即弥牟镇,音讹也”。集镇名。在山东省寿光市境西部。属
宋大理置,属永昌府。治所在今云南昌宁县西五十八里广益。元代废。大理国置,治今云南省保山市东南西邑。元至元十一年(1274年)改置石甸长官司。
在今广东罗定市东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01罗定州: 铁场营 “在州东南百里。又东南十五里有惠鸡营,俱嘉靖二十三年设”。
1932年改威信行政区置,直属云南省。治所即今云南威信县。1934年改威信县。
即今吉林洮南市西北那金镇。以境内那金河而得名。民国徐曦《东三省纪略》卷10奉天省矿产表:洮南县“那金河,金”。
又名大崮山。在今山东沂水县西北五十里。《寰宇记》 卷23引 《泰山记》 曰: “雹山出紫石英,好者内朗外明,表里映彻,形若雹状,故名雹山。”
清康熙六年(1667)改江南左布政使置,寄治江宁府(治今江苏南京市)。乾隆二十五年(1760)治所迁安庆府(今安徽安庆市)。辖境相当今安徽省及江苏洪泽湖以西、以南地区。1949年分置皖北、皖南两行署区
西汉置,属中山国。治所在今河北无极县西二十五里新城。三国魏属中山郡。西晋废。北魏太和十二年(488)复置,属中山郡。北齐废,寻复置,并移治今无极县,仍属中山郡。隋属博陵郡。唐属定州,万岁通天二年(69
即柴河堡。在今辽宁开原市东南柴河堡。《清太祖实录》: 明万历二十 一年 (1593) 九月,努尔哈赤追击扈伦叶赫部为首九部兵,“至哈达国柴河寨南渥黑运之处”。又作柴河堡、钗哈寨。在今辽宁省开原市东南。
明洪武十二年 (1379) 置松州、潘州二卫,寻并为松潘卫,属四川都司。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县。二十年 (1387) 改为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。嘉靖四十二年 (1563) 复改为松潘卫。辖千户所一、长官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