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平县
西晋太康初改南平县置,属建安郡。治所即今福建南平市。南朝宋泰始四年(468)废。民国《福建通志》卷2《沿革》:“东汉建安元年分侯官北乡置南平县,晋析为延平、宛平,殆取山川袤延,宛转中有平原之意。”
古县名。西晋太康初改南平县置,治今福建省南平市。属建安郡。民国《福建通志》:“东汉建安元年(196年)分侯官北乡置南平县,晋析为延平、宛平,殆取山川袤延,宛转中有平原之意。”南朝宋泰始四年(468年)废。
西晋太康初改南平县置,属建安郡。治所即今福建南平市。南朝宋泰始四年(468)废。民国《福建通志》卷2《沿革》:“东汉建安元年分侯官北乡置南平县,晋析为延平、宛平,殆取山川袤延,宛转中有平原之意。”
古县名。西晋太康初改南平县置,治今福建省南平市。属建安郡。民国《福建通志》:“东汉建安元年(196年)分侯官北乡置南平县,晋析为延平、宛平,殆取山川袤延,宛转中有平原之意。”南朝宋泰始四年(468年)废。
即薄藏布河。今西藏东部波密县境之帕隆藏布。
元至正二十二年 (1362) 朱元璋改龙兴路置,为江西行省治。治所在今江西南昌、新建二县(今江西南昌市)。辖境相当今江西南昌、新建、丰城、进贤、奉新、靖安、武宁、修水等市县地。至正二十三年 (1363
即今吉林永吉县西北大绥河镇。清光绪《吉林通志》卷15吉林府《屯镇》:正西“四十五里大水河屯”。民国熊知白《东北县治纪要》吉林永吉县:“县属大水河,位于县市与长春道路上交叉点。”
又作五交城。即今陕西富县。《魏书·地形志》:长城县“有五郊城”。隋为上郡及洛交县治。
又讹作金蒲县。唐贞观十四年 (640) 置,为庭州治。治所在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北二十五里破城子。长安二年 (702) 改为北庭都护府治。宝应元年(762) 改为后庭县。古县名。唐贞观十四年(640年)于
北宋置,属环州。在今甘肃环县西北一百二十里。金属通远县。元废。
战国魏地,后入于秦。在今陕西大荔县西。《史记·魏世家》: 文侯十七年 (前430),西攻秦,“筑雒阴”。《正义》 引 《括地志》: “雒阴在同州西也。”战国魏地,后入于秦。在今陕西省大荔县西南洛河南岸
即今四川泸州市东北小市镇,为泸县治。《明史·贺人龙传》:明末,张献忠义军攻占“泸州西北,人龙屯小市厢,隔一水不击”。即此。
在今云南泸西县城西二里。《清一统志·广西州》:阿庐山“在州城西二里。延亘四十余里,南连弥勒,北跨师宗。旧有阿庐部”。
即今湖北谷城县西三十六里石花镇。明、清置巡司于此。民国设县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