孤竹山
在今河北卢龙县西十五里。《水经·濡水注》: “ (孤竹) 祠在山上,城在山侧。” 《清一统志·永平府一》: 孤竹山,“ 《旧志》: 洞山,古孤竹山也,距 (卢龙) 城西十五里”。
在今河北卢龙县西十五里。《水经·濡水注》: “ (孤竹) 祠在山上,城在山侧。” 《清一统志·永平府一》: 孤竹山,“ 《旧志》: 洞山,古孤竹山也,距 (卢龙) 城西十五里”。
在今陕西延安市东南临镇附近。隋大业十二年 (611) 曾移临真县治此。
①一名花姑山。在今安徽宣州市东三十里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19宁国府: 麻姑山 “在宣城县三十五里。高袤与敬亭山等。麻姑修道于此飙举,有仙坛、丹灶存焉。《九域志》 云,亦曰花姑山”。②在今江西南城县西南。
①南朝宋孝建元年(454)分扬州置,治所在会稽郡(今浙江绍兴市)。辖境相当今浙江钱塘江干流以南全部和安徽黄山市。永光元年(465)废。梁普通五年(524)复置,太平元年(556)又废。陈天嘉三年(56
唐贞观七年 (633) 置,后属羁縻笮州。治所在今四川红原、马尔康县境。后废。
即今山东枣庄市西邹坞镇。明初设巡司于此。在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东北部。面积60平方千米。人口4.6万。镇人民政府驻邹坞,人口 8500。宋代邹、邬二姓建村,故名邹邬,后演变为今名。明初设巡检司于此,属兖
①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置定远千户所,属楚雄卫。治所即今云南牟定县。清康熙七年(1668) 废。②即定南所。明崇祯三年 (1630) 置,属镇西卫。治所即今贵州普定县。
乌池、白池二盐池的合称。在今宁夏盐池县北与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南之北大池一带。《元和志》卷4盐州五原县:“盐池四所:一乌池,二白池,三细项池,四瓦窑池。乌、白二池出盐,今度支收粜,其瓦窑池,细项池并废。”
北周保定三年(563)改房陵县置,为光迁郡治。治所即今湖北房县。隋为房陵郡治。唐初为迁州治。贞观十年(636)改为房陵县。古县名。北周武帝时改房陵县置,治今湖北省房县。隋为房陵郡治。唐贞观十年(636
北宋属海丰县,在今广东陆丰县东南碣石镇。《元丰九域志》卷9:海丰县有石桥盐场。北宋置,属海丰县。在今广东省陆丰市东南碣石镇。
南朝梁置,属始平郡。治所在今湖北丹江口市北。西魏属武当郡。隋属淅阳郡。唐武德初属均州, 八年(625)废。古县名。南朝梁置,治今湖北省丹江口市西北。属始平郡。隋属淅阳郡。唐武德八年(625年)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