塔山所
即宁远中左千户所。在今辽宁葫芦岛市东北塔山乡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37宁远卫: 塔山所 “在卫东五十里。宣德三年别置中左千户所于此,属宁远卫。所城周三里有奇,嘉靖三年修筑”。为明与后金争夺之要地,后金崇德七年 (1642),夺取明之锦州,乘胜取塔山,毁其城。
即宁远中左千户所。在今辽宁葫芦岛市东北塔山乡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37宁远卫: 塔山所 “在卫东五十里。宣德三年别置中左千户所于此,属宁远卫。所城周三里有奇,嘉靖三年修筑”。为明与后金争夺之要地,后金崇德七年 (1642),夺取明之锦州,乘胜取塔山,毁其城。
即今湖南祁东县东南七十二里河洲镇。旧属祁阳县。清 《乾隆内府舆图》: 祁阳县东有河洲塘。
明置,在今四川纳溪县南三十里永宁河西岸渠坝乡。
在今河北广宗县西北八里大平台。相传为商纣王于此筑苑台。《史记·殷本纪》:纣“益广沙丘苑台,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”。又《秦始皇本纪》:始皇三十七年(前210),“始皇崩于沙丘平台”。《正义》引《括地志》:
亦名韦州群牧千户所。明弘治十年(1497)以故韦州置,属宁夏卫。治所在今宁夏同心县东北韦州镇。清为韦州堡。明弘治十年(1497年)置,治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东北韦州镇。属宁夏卫。后废。
清置,在今青海贵德县东北亦扎石村。宣统《甘肃新通志》卷9:亦杂石城“地控诸番,南通贵德。乾隆三年, 杨应琚筑城, 周一百六十丈,高二丈二尺,基宽一丈八尺,顶宽九尺,南北二门”。
亦名沙河、西河。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长芦镇。《宋会要辑稿》方域17:天圣三年(1025),“淮南制置使张纶请开真州长芦口河道。从之”。
即今陕西镇安县东南两河街。清光绪《陕西全省舆地图》镇安县:两岔河镇“距城东南四十五里”。
唐贞观八年 (634) 改西封州置羁縻州,属茂州都督府。当在今四川茂县西北或黑水县境。后废。
亦作小景山。在今陕西略阳县南,与大丙山相接。《寰宇记》卷135兴州顺政县:“大景山、小景山,景字本为丙,国讳改之,并在县东南七十里。”
在今四川万县市东凉水乡。清乾隆九年(1744) 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