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北四省
民国时代将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热河四省,总称为东北四省。
民国时代将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热河四省,总称为东北四省。
东汉建初四年 (79) 改纶氏县置,属颍川郡。治所在今河南登封市西五十四里颍阳镇。西晋废。隋开皇十八年 (598) 改武林县复置,属洛州。大业元年 (605) 改为嵩阳县 (徙治今登封市)。
一作土陂集。即今安徽临泉县东南土陂乡。清乾隆《阜阳县志》卷4:土碑集在“西乡七十里”。
唐乾元二年(759)置,治所在长洲县(今江苏苏州市)。大历五年(770)废。唐乾元二年(759年)置,治于苏州(今江苏苏州市)。大历五年(770年)废。
在今台湾省台北市西北角,基隆河湾形成的水潭。清乾隆间范咸 《重修台湾府志》 卷1引 《台湾志略》: “剑潭在北淡水大浪砅社二里许,番划艋舺以入,水甚阔。有树名茄冬,高耸障天,大可数抱,峙于潭岸。相传荷
在今浙江台州市黄岩区西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2黄岩县: 松岩在 “县西十五里。沿岩而上,凡七里始登石梯,梯数百级,俗名古仙百步街。上平广,有古松、碧潭之胜”。
清乾隆十二年(1747)改永吉州置,属宁古塔将军(后改吉林将军)。治所在吉林乌拉(今吉林省吉林市)。辖境约当今吉林舒兰、德惠二市以南松花江流域一带。光绪八年(1882)升为府。清乾隆十二年(1747年
在今湖南泸溪县西武溪东。《清一统志·辰州府》: 浦峰寺 “在泸溪县西武溪东。一名石林精舍”。唐郎士元有 《题精舍寺》: 曰: “石林精舍武溪东。” 指此。
唐南诏置,属永昌节度。在今云南保山市西隅,高黎贡山东坡。
浙东、浙西的合称,泛指今浙江全省、上海市和江苏长江以南部分。《资治通鉴》:唐咸通元年(860),“时二浙久安,人不习战”,即指此。
清光绪二十五年(1899)置,在今新疆尉犁县东南。